1. 收件日期:111年9月26日(一)下午16:00前截止。
2. 收件地點:教務處會議室。
3. 收件注意項:作品與清冊(電子檔)需同時送出,報名表(學生簽名)黏貼完成並與內容與清冊相符。
※清冊上傳路徑:班級共用硬碟:public/00檔案上傳區/111學生美展清冊
4. 各班參賽作品件數:不限(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件,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1人,指導老師亦為1人,每人至多參加2類。)
5. 評選:由學校請本校美術專長教師負責評選工作,評審委員如對參賽作品有疑義,得要求參賽者至現場作畫。
6. 錄取名額:各類組選送作品,擇1至5件優秀作品代表參選。
7. 選拔後,於本校網頁公告代表學校參選的學生名單。
8. 未入選作品於選拔完畢後發回。
9. 書法比賽現場書寫日期時間111年10月15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