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文者:臺東縣臺東市新生國民小學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
發文字號: 府政一字第1100118402號
速別: 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 臺東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獎勵廉潔楷模實施要點、查詢個人刑事資料同意書、獎勵廉潔楷模推薦表 (376540000A_1100118402_ATTACH1.docx、376540000A_1100118402_ATTACH2.docx、376540000A_1100118402_ATTACH3.pdf)
主旨: 為表彰廉能事蹟,辦理本府110年度獎勵廉潔楷模選拔,請踴躍推薦同仁參加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「臺東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獎勵廉潔楷模實施要點」辦理(如附件1)。
二、 有關本案所述各機關推薦之人員優良事蹟,以最近兩年發生者為限(108年7月迄今),推薦機關應主動發掘、確實審核,亦應注意受推薦人員品德操守及其優良事蹟具體與具代表性。
三、 為查詢是否有不予獎勵之情事,請受推薦人員簽署查詢個人刑事資料同意書,俾利審查程序之進行(如附件2)。
四、 請本府及所屬機關、學校踴躍推薦有具體事蹟同仁參加,獎勵廉潔楷模推薦表(如附件3)及查詢個人刑事資料同意書,請於7月31日前函送本府政風處彙辦。並請將獎勵廉潔楷模推薦表Word電子檔傳至承辦人信箱:m3032@taitung.gov.tw,俾利後續彙整事宜。
※請有意願推薦同仁參與選拔人員填妥各項資料料於6月30日前送人事室彙辦!